养育方式影响人格 18岁可进行人格障碍诊断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时会遇到个别脾气古怪的青少年,凡事与众不同,难与他人相处。例如性格上内向孤僻、敏感多疑、以自我为中心、情绪不稳、追求完美、过度紧张焦虑等。我们通常认为他们是脾气不好的孩子。
“从现代精神医学的角度分析,这些‘脾气不好’的孩子中可能有一些属于人格偏离。”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副所长黄悦勤教授介绍说,在青少年期,表现为脾气古怪的人格偏离可以通过心理治疗加以矫正,但是如果得不到及时校正,到成人期就可能发展为一种叫做“人格障碍”的精神障碍。
人格障碍是行为的根深蒂固的适应不良类型,在少年阶段或更早阶段即可出现,并贯穿整个生命过程。它是偏离所在的社会文化期望的、持久的行为方式或内在体验,可以导致社交和职业功能损害或内心痛苦。患者虽无智能障碍,但适应不良的行为模式难以矫正,仅少数患者成年后在程度上有所改善,年满18岁方可进行人格障碍的诊断。根据美国精神病学会的诊断标准,人格障碍分为3组10型,包括分裂型、偏执型、戏剧型、自恋型、反社会型、依赖型等。
人格障碍的病因病理迄今没有完全阐明。黄悦勤领导的研究发现,人格障碍的遗传度为80%。此外,不合理养育方式和不良的社会影响也与人格偏离和人格障碍的发生有一定关联。
为什么年满18岁才可以进行人格障碍的诊断?黄悦勤解释说,虽然人格障碍一旦形成就难以改变,但是对18岁以下的青春期青少年来说,人格有较大的可逆性,即出现人格偏离的青少年可以通过干预有所改善。在这一过程中,家庭内部的教养传递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黄悦勤提倡以正确的父母养育方式来预防和矫正人格偏离。
首先,父母应该对孩子采用情感温暖型的养育方式。如果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从父母这里得到温暖的情感,他们将在生活中充满自信,以积极向上的乐观态度对待人生,对他人施与同情和关怀,善待周围的人和事。
其次,切莫对孩子过度保护,过度保护会阻碍子女独立性和社交能力的发展,以致使子女形成缺乏自信、过分自我约束和过度依赖等不良的人格特点。父母应该关心孩子在做些什么事,但不应过多干涉;父母应该爱护孩子,但不应过分照顾;父母应该指导孩子做事,但不应为可能出错而过度担心。总之,父母应该给予孩子足够的个人空间。
另外,父母不要对孩子采取拒绝型养育方式。许多研究表明,长期过多惩罚、批评的父母养育方式易使子女形成难以适应社会的不良人格特征,从而形成人格障碍等精神障碍的病前人格基础。为了孩子身心健康成长,不要对子女过分惩罚、归罪、羞辱以及当众责骂,让孩子在和谐、温馨的家庭环境中成长,形成健康的人格。
[出处:江苏省网上家长学校]